·闪电新闻11月14日讯 潍坊的赵先生是一家公司的房产中介,他跟我们反映,带购房者看房的时候,被一根金属管砸伤了脚,现在工作也没法正常开展。
记者见到赵先生的时候,他因为受伤行动不便,暂时停下了手头的工作。赵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在潍坊高新区华安东方名郡工地上受的伤。
潍坊市民赵先生说:“我,还有三个客户,还有营销中心的一个置业顾问,带我们去的工地,坐电梯上了10楼左右,看房的过程中,因为北边是带连廊的,客户想趴在窗户边上往外看一看,窗户台边上有一根直径大概10厘米,这么长的一根铁管,大概是脚手架的一部分,他一碰就掉下来了,客户闪得及时,我没闪开,就砸到我脚上了。”
事情发生后,赵先生原本觉得没什么大事,可是后来脚越来越疼,于是他赶紧去医院做了检查。
潍坊市民赵先生说:“脚大拇趾是粉碎性骨折,医生说是这个石膏要两个月左右才能拆掉。我就要求华安东方名郡这个项目给我赔偿这两个月的误工费和医疗费,医疗费花了800多元,不到900元,误工费按少了说一个月得5000元。销售经理联系我,说这个事他们没有责任,人道主义赔偿和慰问,赔偿800元。”
医院病历显示,赵先生左踇末节骨折,建议支具外固定患肢6—8周。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前往了华安东方名郡营销中心。
潍坊高新区华安东方名郡营销中心经理说:“看工地,有客户、你、还有置业顾问,我们了解到是那个钢管在那放着,肯定是有人碰了,这个东西是碰了之后才会掉下来的,并不像你打12345说的,无缘无故掉下来砸着你的脚了。”
营销中心经理介绍,赵先生确实是在华安东方名郡工地上受的伤,而砸伤他的金属管是用于安全防护的。
潍坊高新区华安东方名郡营销中心经理说:“第一我们跟中介有合作关系,第二他们给我们正常带看,成交是有佣金的,他们带看客户这也是义务,我们公司出于关怀也及时沟通了,今天上午也跟赵先生谈了,你们公司不给你入保险,这说白了就是工伤。”
带着购房者看房,本来是件皆大欢喜的事,发生意外情况谁也不想,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还是要想办法妥善解决。
对于在潍坊高新区华安东方名郡工地上受伤这事,赵先生也有不同看法。
潍坊市民赵先生说:“他们既然对外开放工地,要做好工地的安全措施,今天砸不着我,明天可能就砸到别人,我觉得主要责任就是开发商这边工地上管理没到位,没有保证安全。”
还没等进一步沟通了解,东方名郡营销中心经理接了一通电话回来后表示,这事不用沟通了。
潍坊高新区华安东方名郡营销中心经理说:“所以这个事咱们不用再沟通了,也没法再沟通这个事情,你让你们公司跟我们德祐公司沟通就可以了。”
随后,赵先生联系了他所在公司的领导到东方名郡营销中心沟通,但双方还是没有达成一致。
潍坊市民赵先生说:“总共是2000元补偿,我说这个肯定是接受不了,因为毕竟是骨折,两个月上不了班。”
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丽说:“开发企业相关人员在带领客户看房过程中,保证带看环境的安全,并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是其应尽的一项义务,当事人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责任,但是还要注意,当事人自身存在过错的,对方是可以减轻责任的。”
律师表示,像这种情况,赵先生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此外,记者从潍坊高新区工程监管中心了解到了这件事的调查结果以及处理方案。
潍坊高新区工程监管中心工作人员说:“开发企业那边还有施工单位那边都不了解情况,也没跟我们说的。了解到他们从一期地下车库,自己进去的。虽然他们是违规进入,但是我们也给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下了安全告知函,要求他们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措施。”
编后:关于这件事,还是希望双方能坐下来再谈谈,能协商解决最好。当然,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