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11月10日讯 11月9日,《问政山东》栏目报道,寿光营里恒远光伏电站和兴鸿光伏电站两家企业配建储能设施在相距不到50米的同一场地,隶属于同一家上级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企业配建储能设施利用率不高,想将“配建储能”转为“独立储能”。
虽然两个配建储能设施的功率加起来为4万千瓦,达到了3万千瓦的申请标准,但因隶属于两家不同的公司,无法满足“配建储能”转为“独立储能”的试点条件。
针对《问政山东》栏目反映的问题,山东省能源局专门成立督导组,于11月10日上午赶赴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经过专业的解读、分析,企业决定将两个项目整合,整合后的规模可满足“同一安装地点功率不低于3万千瓦配建储能”的要求,企业面临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同时,督导组要求潍坊成立工作专班,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密切配合,力争在3天内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山东省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副处长王磊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已经出台的政策的论证,进一步落实政策是否接地气、是否能真正惠及企业,同时我们将做好政策的宣贯解读,让好政策及时准确地惠及更多的能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