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7月26日讯 2013年,怀揣着对人民调解事业的热爱,曾经在村委会工作的高金之正式加入了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队伍。十年来,她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000余件,将面红耳赤的争吵抚慰成春风化雨般的握手言和。
不说外行话 不干外行事
“咱们人民调解员不能说外行话,干外行事,要熟知法律法规,只有给当事人把法理、情理都讲清楚,找好情理法的结合点,矛盾纠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从进入调解员队伍的第一天起,高金之就深知专业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工作之余她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手边总是放着《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业务书籍,一有空闲就翻看学习。如今在她身上早已看不见当初那个“门外汉”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调解达人”。
在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业主田某拖欠物业公司两年半的物业费、垃圾处理费。收到调解通知后,田某既不承认拖欠事实,也不愿到法院调解。高金之通过电话联系到田某,讲明物业公司已提交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他证据,足以证明拖欠物业费、垃圾处理费事实。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一定会支持物业的合理诉求。若他坚持拒不支付相关费用,物业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经过一番耐心的释法明理,田某终于转变态度,补交了相关费用。
看着书柜里一摞又一摞的卷宗,高金之感慨道,很多案件的案情其实并不复杂,当事人争执不休更多是为了“争一口气”,只要用法律这一标尺为他们厘清事实、讲明道理,案件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抽丝剥茧 对症下药
谈及从业10年来的调解经验,高金之说,“调解绝对不是‘和稀泥’,每一次的调解,其实都是一次拨云见日的过程,必须吃透案情、关注细节,很多时候当事人不经意的几句话就能成为破解调解难题的‘活线头’。”
几年前,李某与小学同学宋某街头偶然相遇,相谈甚欢的两人迅速重拾儿时情谊,再次成为无话不谈的好闺蜜。不久,宋某就以生意周转不开为由向李某借款5万元。眼看到了还款期限,宋某竟玩起失踪,拒不还款。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不仅未达成一致,还翻起了旧账,当面相互指责,工作一时进入了僵局。
一筹莫展之际,高金之突然想到,李某曾经说过,宋某是由姐姐带大,两姐妹感情非常深厚。抱着试一试的念头,高金之几经周折联系到人在外地的宋某姐姐,最终在姐姐的劝解下,宋某主动道歉,并将5万元现金当场还给李某,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让当事人皱着眉头来 带着微笑走
“业务精湛、处事公正、古道热肠,善于做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的同时更加追求事了、人和。”这是人民群众对高金之的评价,也是对她多年调解工作的最好总结。
6月底的一天,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的原、被告双方居然共同带着锦旗到潍城区人民法院向高金之表示感谢。
原来,齐某、王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7年前,齐某将5亩土地转租给王某,王某在该土地上自建了简易厂房,没想到生意却一直不景气。为了节约成本,王某竟把主意打到了租金上,他认为齐某忠厚老实,平日里两人关系也不错,租金欠一段时间也没什么,没想到这一欠就是四年。齐某多次讨要未果,便将王某诉至法院。
第一次组织面对面调解时,两人在现场情绪激动,互相辱骂。为了让这对邻里兄弟重归于好,面对面调解过后,高金之多次与两人电话沟通,对其晓以利弊,并结合两人成长经历中的小趣事,通过“寓法于理、情法融合”的方式唤起双方情感上的共鸣,引导双方互相理解。最终在她苦口婆心的劝导和疏解下,积怨已深的双方终于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