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6月29日讯 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明确规定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更不能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但仍有人铤而走险受到了法律的处罚。
日前,青岛铁路公安处青州市站派出所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当场查获一名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的失信人。经查,该男子张某某,此前因经济纠纷原因被法院确定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出行。张某某为顺利坐上高铁,便产生了用他人身份证购票出行的想法,并在3月到6月期间,张某某多次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铁路警方在此提醒广大旅客,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防止被他人冒用。根据相关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该男子对其冒用居民身份证并购票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青岛铁路公安处最终给予该男子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