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市财政局
2023-07-05 09:45:07
近日,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潍坊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潍坊市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壮大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深入推进全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打造优质中小企业发展优势,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市按照“优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思路,不断优化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创新中小企业支持举措,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扩量升级
1.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独角兽”“瞪羚”的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省动态复核的专精特新优质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
2.实施中小企业倍增工程。设立瞪羚企业发展促进会潍坊分会,加强专精特新企业专题,探索实施优质企业倍增计划,2023年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50家以上。3.实施中小企业提质工程。对2023年工业产值累计增速不低于15%且新增纳税不低于5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新增工业产值对全市的贡献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2023年月度新纳统且当年工业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4.实施“晨星”小微企业培育工程。每年优选50家左右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具备行业领先创新技术或潍坊独有的“冷门绝活”技术的小微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在企业支持下定期发布企业产品供需目录、诚信经营目录,帮助企业增信,并在产业链配套对接、专精特新企业评选等方面予以重点推荐。
二、打造一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服务载体
5.搭建全市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赋能中心。引进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等高端资源,建立起“全生命周期、全生产要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高能级综合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创新中心,重点为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的国际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赋能,为优质企业发展创造良好产业生态。市财政对运营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6.搭建潍坊市“专精特新”企业优质服务载体。采取“政府引导,机构推进,市场运作”的模式,打造新的优质服务平台、生态智造示范基地、高质量发展产业集群的服务载体。组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产业基金,推动发行企业增信集合债,引入业内知名服务资源,点对点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资源对接、商学培训等要素服务,满足企业发展等需求;加大企业支持力度,对固定资产投入2亿元(含)以上的内资招商项目,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企业激励,最高5000万元;对新引进且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新经济新产业项目,分档给予适当奖励。
7.搭建“链万品”供需对接平台。汇集全市有特色、品质好、竞争力强的工业企业优质产品。企业通过一键发布需求,平台精准匹配、推送撮合,助力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实现供需双方精准对接,进一步提高企业本地配套效率,助推形成“地需地产”“地产地用”共生格局。
8.搭建最优中小企业“双创”服务体系。积极参加工信部主办的“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力争项目在省级、国家级大赛中获奖。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由市级财政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专项用于为优质企业提供服务。
三、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9.强化数字转型服务支撑。深入实施“工赋山东”专项行动,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专项提升活动,引导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加快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对新入选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万元奖励;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建设,对接入国家顶级节点、实现实时数据同步和解析服务、标识解析总量不低于100万次、服务企业成效明显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运营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10.实施数字赋能专项行动。重点培育一批数据驱动型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和“数据赋能”优秀产品(案例),争创山东省首批“产业大脑”。支持企业开展dcmm贯标,全面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对首次通过dcmm二级、三级、四级评估认证的企业,一次性最高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培育一批产业集聚水平高、辐射带动效应强的数字经济园区,加力数字赋能,提升数实融合水平,对认定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奖补。
四、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生态
11.推动全市产业链上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全方位开展融链固链专项行动,采取独立举办、合作承办或依托其他方式举办等形式,每年组织2场以上融链固链对接行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12.提升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水平。加大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力度,对新认定的省特色产业集群,市级财政给予每家申报主体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的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市级财政给予最高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金融 服务”促进优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13.加大制造业企业融资力度。充分利用省先进制造业投融资平台,不断充实对我市优质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基金投资和上市培育服务信息,自2023年开始,每年发布企业融资需求300项左右。
14.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支持信用等级高、经营稳健的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多种方式开展融资,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壮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15.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整合实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措施,为制造业发展提供信贷扩面增量支持。发挥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年化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16.加大贷款续贷展期支持。建立健全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指导应急转贷机构充分利用省、市应急转贷基金,综合使用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和应急转贷等金融接续政策,为企业无缝续贷提供支持,保持企业流动性资金安全稳定。力争每年为1000余家企业提供转(续)贷资金100亿元以上。
六、打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最优发展环境
17.打造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开展政策宣贯、平台赋能、数字化改造、管理提升、市场开拓五大中小企业志愿服务行动。高标准开展政策宣贯、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工业设计、融资对接、管理咨询、市场开拓、人才培训、法律维权等多领域公益服务活动,打造中小企业公益大讲堂和企业沙龙等系列品牌活动。
18.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强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中小企业可通过各级清欠工作专班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进行投诉。县(市、区)级清欠专班对转交的投诉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线索审核,处理部门应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案情复杂的可延长处理时限,最长不超过90日。对于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处理部门要明确还款计划。对恶意拖欠的典型案例,组织媒体曝光,推动相关部门对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19.优化惠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以企业画像与政策标签精准匹配为基础,设立政策查询、政策匹配、政策推送、政策申报、政策解读等功能,实现惠企政策的精准匹配推送、全方位解读等,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服务。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扶持奖励资金力争通过潍坊市惠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对惠企政策进行网上申报,优化申报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提升企业满意度。
七、大力弘扬民营企业家精神
20.定期发布优秀民营企业家榜单。组织开展潍坊市民营企业家“挂帅出征”百强榜、潍坊市“创二代”民营企业家先锋榜评选活动,评选每两年组织一次。通过评选,进一步激发全市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热情,营造全市重视民营企业家、重视中小企业、大抓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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