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9月15日讯 近日,临朐公安重拳出击接连破获多起“帮信”案件,抓获5名涉嫌“帮信罪”犯罪嫌疑人,涉案总金额高达760余万元,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再添战果。
案例一:
8月11日,临朐县公安局将帮信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广东省揭阳市人)抓获。经查,2023年7月27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明知涉案资金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银行卡用于交易,涉案流水达87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8月17日,临朐县公安局将帮信犯罪嫌疑人苗某(男,河南省杞县人)抓获。经查,2023年8月1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明知涉案资金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公户用于交易,涉案流水达106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8月20日,临朐县公安局将帮信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辽宁省建昌县人)抓获。经查,2023年6月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明知涉案资金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公户用于交易,涉案流水达459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
8月21日,临朐县公安局将帮信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天津市人)抓获。经查,2023年8月1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明知涉案资金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银行卡用于交易,涉案流水达17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五:
8月21日,临朐县公安局将帮信犯罪嫌疑人王某(女,辽宁省鞍山市人)抓获。经查,2023年8月1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涉案资金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银行卡用于交易,涉案流水达4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
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将都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