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3月16日讯 日前,奎文区纪委监委对潍坊市奎文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原党总支委员、副主任董爱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爱卿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漠视廉洁纪律要求,滥发津贴、补贴;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贪欲膨胀,底线失守,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贪污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业务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擅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董爱卿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奎文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奎文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董爱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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