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日报
2022-11-20 11:13:11
11月16日,记者自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下发《关于我市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涉及定价权限、收费项目和标准、定调价程序、收退费政策、救助政策和收费监管。该标准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据了解,潍坊市公办中小学的住宿费、课后服务费、学生装费以及公办高中学费等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了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费分为公办普通高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中职学校三类。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00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水平、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学费标准。
住宿费分为公办普通高中、公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含民转公学校)、中职学校四类。公办中小学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格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课后服务费。
据悉,对家庭困难学生的教育收费减免和救助,按照国家、省和潍坊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通知明确了收费政策、退费政策和新老生收费办法。通知还要求严格收费监管,严格资金管理,实行收费公示,规范收费行为。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瑗)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凯时棋牌的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