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2-10-08 14:30:10
·闪电新闻10月8日讯 “一看见鱼,我脑子一热,就下去钓鱼了。”9月30日中午13时许,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高密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着一辆小型轿车,车辆开着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后并未摆放三角警示标志,民警随即上前查看情况。民警下车后,发现护栏外侧一名男子正拿着渔具走上来,并称自己就是车辆驾驶员。民警询问后得知,该男子原本是想停车方便,当他看见高速公路外侧的水塘中有鱼时,便起了兴致,拿出随车携带的渔具捞起了鱼。民警令男子收起渔具,后将其引导至服务区进行了处罚。因该驾驶员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乘人员,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非紧急情况不允许随意停车。且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长时间开车的驾驶员因视觉疲劳、分心驾驶等原因对路面静止的事物反应迟钝,易发生追尾事故。如果遇到驾驶员丧失驾驶能力无法驾驶机动车,或车辆故障无法安全行驶的紧急情况,驾乘人员应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车内人员撤到应急车道边护栏外侧,拨打高速救援电话12122。
闪电新闻记者 商凯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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