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9月24日讯 如今,随着道路交通警示设施的不断完善,驾驶员们都养成了跟随信号灯和指示标识通行的习惯,而在无信号灯的路口,有一些驾驶员还是没有安全驾驶的意识,车速过快,导致事故频出,最近在潍坊滨海区,就发生了两起类似的机动车相撞事故。
近日,一辆面包车与一辆小型客车在潍坊滨海区中兴路柳贤街路口发生相撞,经进一步了解,因该路口未设置信号灯,驾驶人陶某某驾驶皖d****7小型面包车,沿中兴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柳贤街路口时,未发现由东向西行驶至此的王某某驾驶的鲁v****6小型普通客车,刹车不及导致相撞,双方车辆受损,所幸无人受伤。
无独有偶,在另一个类似路口,也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事故。日前,潍坊滨海交警接到报警,驾驶员郑某某驾驶鲁g****x号小型轿车,沿海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海安路汉江东一街路口处时,与沿汉江东一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此的郭某某驾驶的鲁g****w号小型轿车相撞,经民警现场勘查,车辆损坏严重,无人员受伤。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这两起事故当中都是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发生的,事故一方当事人陶某某、郑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另一方当事人王某某、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陶某某、郑某某负主要责任;王某某、郭某某负次要责任。
潍坊滨海交警在此提醒:司机朋友行经红绿灯路口时一定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一定要学会瞭望,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交通规则,主动减速慢行,相互礼让,切不可为了省时间而加速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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